******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2027年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选取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和工作内容
1.1项目概况:运营分公司2025-2027年所有公开招标项目,包括服务类、物资采购类、工程建设类、维护维保类、科研技改类等。
1.2工作内容:根据比选人委托的招标代理任务开展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及过程中为比选人提供招标相关咨询服务,提交招标工作计划,招标阶段组织标前研讨会,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标前、评标及定标期间的相关备案工作办理,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组织标前会,澄清答疑,组织开标及评标,提供合同商务文本、协助比选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收集、整理并向比选人移交招评标过程资料,处理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异议及投诉事宜等。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业绩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或设备材料采购或维护维保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或设备材料采购或维护维保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或设备材料采购或维护维保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注: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代理合同、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中标通知书为准;若合同不体现金额或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姓名,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业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加盖招标人公章)为准。
业绩要求中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法定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页显示中标金额为准,公示页中如不显示具体中标金额,则以招标代理合同或业主证明显示金额为准,人员以业主证明体现的人员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三楼419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由业主留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19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0311-66521189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