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7号线及换乘车站奥的斯电扶梯维保检修项目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 单一来源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
公告编号 | 截止日期 | 2025-0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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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配套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有限公司作为4、7号线及换乘车站奥的斯电梯的生产、安装及维保单位,熟悉电梯系统设备状况及现场情况,并作为该种类设备的唯一供货方,为便于维保管理及保障维保的执行质量,并从系统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及稳定性出发,同时根据2023年1月上海市长龚正所签署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76号令)中第三十六条(公共交通场所电梯的维护保养)中规定: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选择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为便于维保管理及保障维保的执行质量,故拟通过单一来源公示方式委托该单************有限公司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宝兴路369号 受理电话:021-*******632532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605988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60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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