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一:
原内容:原征集文件中入围供应商数量:3家。
现更正为:因案件需要,现更正入围供应商数量:5家。本项目中所有有关入围供应商数量的描述部分均调整为5家。
更正事项二:
原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不少于 4 家,确定前 3 名入围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少于 4 家的该项目废标。中标费率的确定:中标费率为前 3 名供应商报价中的最低费率。
现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不少于7家,确定前 5 名入围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少于 7家的该项目废标。中标费率的确定:中标费率为前 5 名供应商报价中的最低费率。
更正事项三:
原内容:征集文件第30页、第34页表格中“其它”项:对于案件事实清楚,实际工作量极少,只需要出具司法鉴定(审计)报告的案件,收费总额不得超过2万元。本类项目双方协商。
现更正为:对于案件事实清楚,实际工作量极少,只需要出具司法鉴定(审计)报告的案件,收费总额不得超过0.5万元。本类项目双方协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投标一览表》中须将此项内容更正。
更正事项四:
原内容: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3月1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征集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公安局经济类案件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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