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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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高延工业服务处 | 长庆油田高陵产业园地热供暖项目 | 西安市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北区长庆油田高陵产业园 | ******有限公司 | 通过新钻2口地热井及配套设施,为长庆油田高陵产业园供暖、制冷、提供生活热水等,总供热建筑面积12.81万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钻地热井2口(1采1灌)采水井为竖直井,设计井深3200米;回灌井为定向井,井深3200米(垂深)/3500米(斜深);新建地热机房(泵房)1座,建筑面积466m2;新建地面配套管道总长2415m,监控室1座;机房内配套旋流除砂器,板式换热器、热泵机组、回灌加压泵等。 | 废气:项目运营期没有废气产生。 废水:软水制备废水、水泵间内地漏废水、冷却塔排污、溢流废水等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冷却塔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冷却塔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要求,对园区内宿舍楼、物业楼等影响较小。 固废:除砂器废滤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直接送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不在本项目区内贮存;软化装置更换的废树脂收集后直接由供应厂家拉走处置,不在本项目区内贮存;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2 | ******有限公司 | 陕西电力物资绿色循环再利用项目 | 西安市高陵区长庆西路 29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场地约18324平方米,修缮综合楼约2515平方米,改造库房约3246平方米及辅助设施。新建变压器智能拆解线、电缆智能拆解线、钢芯铝绞线智能拆解线各1条,拆解、分拣、储存、转运变压器、电缆、钢芯铝绞线等电力废旧物资,年周转量约6000吨。 | 废气:本项目废变压器拆解过程中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于放油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分选等工序产生少量粉尘,于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音房隔声,厂房墙面增加隔音材料,生产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风机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 2 类区标准,厂区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 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 类区标准限值。 固废:本项目在成品库房内设置一间 10m2 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塑料/橡胶作为可再生利用资源外售废弃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废高低压瓷瓶、其他不可利用物(木柴、绝缘纸板等不含油废绝缘材料)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布袋、除尘灰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在厂区东北角建设一座 45m2危险废物贮存点。废变压器油、含油绝缘材料、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密封容器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