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勉县城区汉江以南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242号金花新都汇A座写字楼24层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5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Y-CG-******01
项目名称:《勉县城区汉江以南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城区汉江以南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勉县城区汉江以南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000.00 | 4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城区汉江以南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城区汉江以南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含市政行业,服务范围必须包含评估咨询,且供应商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05日至 2025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242号金花新都汇A座写字楼24层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青龙路西城御景2#楼六层西侧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青龙路西城御景2#楼六层西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2、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勉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242号金花新都汇A座写字楼24层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莹 徐信佼 蒲世伟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