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全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雁塔西路161号世纪经典大厦A座18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3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临渭区-2025-00025
项目名称:全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全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0.00 | 5,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院医疗设备维修维保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具有健全的财务******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截止投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10日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西路161号世纪经典大厦A座18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医院四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医院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请投标人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西路161号世纪经典大厦A座18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芳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