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台区零工市场运营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中元水韵尚品1号楼1单元1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0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X-CS-2025-004
项目名称:金台区零工市场运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台区零工市场运营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就业服务 | 金台区零工市场运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8,000.00 | 29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零工市场运营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零工市场运营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完税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6)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25日至 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1: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中元水韵尚品1号楼1单元1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三迪佩斯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三迪佩斯酒店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获取方式:获取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谢绝邮寄)。
2、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4)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8)《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金台市民中心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中元水韵尚品1号楼1单元14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思彤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