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我县开通了散乱污企业举报电话,欢迎广发群众积极提供赵县行政区域内散乱污企业非法生产线索。
举报电话:******(工作原因,仅接受短信举报)。
散乱污企业的范围:
1、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的;
2、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土地审批、安全评价审批、项目核准备案等相关审批手续;
3、对涉及大气、水、危险废物等污染物排放的界定为“散乱污”,对没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不界定为“散乱污”。
所有举报,将在严格保密的基础上明确专人受理;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给予3000至5000元的现金奖励。
本通知自2024年9月25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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