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魏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魏审批研字[2024]136号批准,
招标人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
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魏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项目管理服务;2.1.2建设地点:魏县北皋镇北街,前大磨乡连柴曲村,魏城镇白仕望村,德政镇德三村、大寨村、安上村、前西营村,东代固镇前罗庄村,棘针寨镇老君堂村、里八庄村、义井村,共计11个村庄;2.1.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魏县11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1.控源截污:雨水口改造11个、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85套、化粪池295座、垃圾清杂41550平方米、垃圾清运24930立方米、垃圾存放点17个、护栏3850米、绿化11050平方米、透水砖8200平方米、生态护坡17545平方米、生态缓冲带7200平方米。2.内源治理:导流、倒排、净化水量423300立方米,清淤量109400立方米。3.水系连通:生态沟渠1500米。4.生态修复:坑内土方倒运5625立方米、水生植物种植35475平方米、曝气增氧设备19套、复合生态浮床2200平方米、水回用设备5套。5.其他:标识牌11个,宣传展板7套;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截止日止;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 承担本项目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服务内容:项目前期阶段部分内容、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建设期项目管理工作。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揽本项目的相关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能力;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1.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实行分散评标、盲评,分散评标:在交易中心封闭评标区内对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与评标专家实行物理隔离,实******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400:00:00至 2024-12-1023:59:59,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 4.3 其他说明:/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5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发布、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