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内西北侧2间房屋,建筑面积27.36平方米,对外公开招租,用于经营理发店。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使用功能安排
本次对外公开招租校内西北侧房源共2间,使用面积约27.36㎡,房源只能用于经营理发店。
二、房源使用管理
1、禁止转租、转借,一经发现,收回房源。
******学校总务处同意,并接受总务处监督,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学校总务处同意。
6、禁止存放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从事一切违法活动。
7、水电费实行水电卡付费方式,先交费,后使用。
8、租赁期到期后必须在校方规定时间内办清房屋清退手续。
三、房源招租
1、招租底价:8888元/年。
2、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最高价中租。
3、最高限价:男生25元/人,女生30元/人。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7日
******学校官网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0311-******
五、招租竞价
1、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上午9:30开始,逾时即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禁止进入竞价现场。
******学校行政楼423。
六、竞价办法
1、采用举手竞价方式,在各房源招租底价基础上,梯次提高竞价,报价最高者中租。每次增加报价金额为500元。
2、竞价期间不得远离竞价地点,竞价开始时不在现场,未能及时进入竞价现场者,按自动放弃竞价资格处理。
七、签订租赁合同
1、本次招租房源租赁期为1年。如遇政府行为需要拆迁或收储,合同自动终止。
2、缴纳租赁费: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缴纳租赁费(以交费收据为准)。未缴纳租赁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履约押金不退。如竞价人因未按时缴纳租赁费丧失租赁权后,该房源根据竞价报价,次高价竞价人获得租赁权。
******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石家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屋)租赁合同书”,签订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