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嘉午台村实用性村庄规划-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KRDL】K2-******)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9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01日00时00分00秒
本长安区嘉午台村实用性村庄规划(招标项目编号:【KRDL】K2-************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长安区嘉午台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长安区嘉午台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有限公司 | 29.9万元(人民币) | 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28.9万元(人民币) | 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
3 | ******有限公司 | 28.5万元(人民币) | 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有限公司 | / | /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3 | ******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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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 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
三、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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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街道嘉午台村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银行大厦19层
联系人:刘昆、王森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