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肥乡区老旧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017年用户更换壁挂炉)
已由
邯郸市肥乡区行政审批局
以肥审批投资字[2024]147号批准,
招标人为邯郸市肥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业主为邯郸市肥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区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邯郸市肥乡区。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0个标段,一标段:辛安镇镇潘寨村、杨庄村、西杜堡村及毛演堡镇郝家堡更换壁挂炉;二标段:辛安镇镇范庄村、小漳堡村、清凉寺村及毛演堡镇前王固更换壁挂炉;三标段:天台山镇郑堡村、南谢堡村及肥乡镇勒马台村更换壁挂炉;四标段:大寺上镇唐町村、吕家堡村、小南头村、寨中堡村、马小屯村及辛安镇镇西南庄村更换壁挂炉;五标段:大寺上镇北相公庄村、程庄村、崔庄村、大寺上村、大西韩村更换壁挂炉;六标段:大寺上镇东高家寨村、西高家寨村、东庄上村、粉房头村、柳庄村、南相公庄村更换壁挂炉;七标段:大寺上韩屯村、后寺上村、李庄村、逯家堡村、小寺上村、南西韩村、郑庄村更换壁挂炉;八标段:天台山镇大康堡村及辛安镇镇辛安镇村、郝庄村更换壁挂炉;九标段:天台山镇张达村、东马固村及辛安镇镇北河堡村更换壁挂炉;十标段:天台山镇天台山村更换壁挂炉。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
- 2.2招标范围: 采购清单内全部内容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具备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保单),产品责任险(保单)期限不低于一年;(4)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 3.1.2 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员会现场查询);
- 3.1.3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4)本项目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经销商生产厂家不能同时参加)。(6)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900:00:00至 2025-04-0323:59:59,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 4.3 其他说明:/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9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