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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四期建设项目(1号学生宿舍楼、食堂)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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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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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四期建设项目(1号学生宿舍楼、食堂)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四期建设项目(1号学生宿舍楼、食堂)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冀发改投资[2023]6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学,其中1号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贷款和自筹;食堂建设资金全部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1号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49300.77平方米,地上1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8.25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外墙采用蒸压轻质砂加气混凝土墙板,地下外墙采用钢筋混凝土墙;地上内墙采用蒸压强制砂加气混凝土墙板,地下内墙为混凝土砌块。

食堂建筑面积7878.15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1.1米,最大跨度:11米,其中地上5207.31平方米,地下2670.85平方米。食堂采用钢框架结构,地上外墙采用蒸压轻质砂加气混凝土墙板,地下外墙采用钢筋混凝土墙;地上内墙采用蒸压强制砂加气混凝土墙板,地下内墙为混凝土砌块。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大学规划位置。

2.3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工期:791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项目最高限价:25364.1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它要求:

3.5.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5.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8309:0020249209:29(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92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4层,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无须到现场)。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学校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学

址: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联系人:冯素江

联系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张虎、孟凡真、史东健、郑晓磊

联系电话:0311-******

8. 其他公示内容

8.1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转6)。

8.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GEB7石家庄房建施工电子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8.3 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

8.4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大学:冯素江,0311-************有限公司:张虎、孟凡真、史东健、郑晓磊0311-******;或“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8.5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0311-******/******

8.6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7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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