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职工健身园改造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职工健身园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有限公司职工健身园改造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4年12月3日
******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评审结果信息
******有限公司
最终磋商报价:436130.00元;
工期:30日历日;
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质保期:2年;
项目经理:郑均朋;
注册编号:豫******4012;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
******有限公司
最终磋商报价:431000.00元;
工期:30日历日;
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质保期:2年;
项目经理:陈书建;
注册编号:豫******9093;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
******有限公司
最终磋商报价:455058.61元;
工期:30日历日;
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质保期:2年;
项目经理:张起新;
注册编号:豫******9462;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
五、评审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357号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李女士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1-******、******
2024年12月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