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区:石家庄市
1. 招标条件
******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招标项目
******医院污水处理改造招标项目
******医院
2.3服务内容:
******医院提供:污水站改造
详细服务内容要求见招标文件。
2.4质保周期: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安装安全认可证,制造、经营许可,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行业,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
3.3其它资质条件:
3.3.1供应商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
3.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3.4公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且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5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1年7月1日~2024年7月1日)污水处理建设或改造、运营业绩(开标时出示合同原件)。具有医疗污水建设或改造、运营业绩者优先考虑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并备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1.3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1.4资质复印件,中标项目合同原件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医院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院方另行通知。
5.开标时间
5.1 根据报名情况,院方电话通知具体开标时间。
******医院
5.3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前资格审查。
7.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风路27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