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灵寿县北环路2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24年03月18日前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岔头镇寨南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4年03月11日
6、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3月18日
附件:啸北报告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灵寿县北环路2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24年03月18日前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岔头镇寨南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4年03月11日
6、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3月18日
附件:啸北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