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因坤邦.城市公园高压外线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要求,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许可你单位临时占用、挖掘瓮安县天主教堂至华璟安置小区的城市道路。
2、临时占道面积:总长314米,宽1米,面积314平方米。
3、挖掘道路面积:总长314米,宽0.6米,深0.8米,面积188.4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长147米,宽0.6米,深0.8米,面积88.2平方米;车行道总长167米,宽0.6米,深0.8米,面积100.2平方米。
4、许可期限:25天(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18日)。
二、许可要求
******建设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2、人行道施工路段采取全封闭施工,车行道施工采取半幅封闭施工,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3、按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时清运渣土;施工中遇到管线冲突时,应经城市规划部门协调处理后,再行施工。
4、施工沟槽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回填,并与原路面持平,不得混入垃圾及其他杂物。
5、严格按照规划地点、审批的范围、时限及市政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城市管理部门验收,对损坏的市政设施及时保质保量恢复。
瓮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24日
你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因坤邦.城市公园高压外线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要求,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许可你单位临时占用、挖掘瓮安县天主教堂至华璟安置小区的城市道路。
2、临时占道面积:总长314米,宽1米,面积314平方米。
3、挖掘道路面积:总长314米,宽0.6米,深0.8米,面积188.4平方米。其中:人行道长147米,宽0.6米,深0.8米,面积88.2平方米;车行道总长167米,宽0.6米,深0.8米,面积100.2平方米。
4、许可期限:25天(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18日)。
二、许可要求
******建设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2、人行道施工路段采取全封闭施工,车行道施工采取半幅封闭施工,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3、按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时清运渣土;施工中遇到管线冲突时,应经城市规划部门协调处理后,再行施工。
4、施工沟槽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回填,并与原路面持平,不得混入垃圾及其他杂物。
5、严格按照规划地点、审批的范围、时限及市政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城市管理部门验收,对损坏的市政设施及时保质保量恢复。
瓮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