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份氯酸盐分解装置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份氯酸盐分解装置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有意参加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仓库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含设计周期);
2.3招标范围:氯酸盐分解装置的设计、采购、安装、培训、验收直至交付生产等全部工作内容;
2.4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A、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B、申请人必须具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C、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审查法。凡符合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标准的,按分值由高至低排名前3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评审总分相同,按类似业绩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如符合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标准的申请人数量小于或者等于3家时,不再进行评分排名,凡是通过初审和详审的申请人均视为通过资格预审。
5.申请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从2023年05月16日9:00时至2023年5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
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公对公转账)→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CA 办理: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凭上海冀中CA 或河北冀中 CA 进行项目投标。上海冀中CA包括实体CA和移动证书,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CA互认,其中,移动证书无需邮寄,办理后安装APP“365移动签”,即可使用,具有移动签章功能。上海冀中实体CA、河北冀中CA办理有一定周期,投标人可酌情选择。
上海冀中CA 办理网址:https://******/help/vip,服务热线:******;
5.3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周一至周五******)。
5.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账户名称: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注:缴纳标书费时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6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冀中能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冀中能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渤海新区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南侧
联系人:王寅亮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111号豪威大厦B座812
联系人:冉方旭
电 话: ****** 、******
电子邮件: hbaxzbczxm@163.com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 ******